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2022-02-22 文章来源: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潮州财富中心店 编辑:陈韫灵
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一件大事。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向市场提供合格产品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司积极推进,并结合实际情况,严格落实商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落实好主要管理人员以及直接管理人员责任制度。全面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和有关操作规程,及时消除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害与风险,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努力完善商超管理制度。
我司成立以门店店长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各级部门负责人组成食品安全小组。实行层级管理,每年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每月进行食品安全考核。不断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各类卫生制度,消毒制度,做到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门店店长及主任认真履行职责,监管有力。及时做好索票索证工作,保证持证经营,食品管理员每月加强门店人员的培训,以提高从业人员的水平。特设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把管理人员职责、食品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公示出来。
二、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超市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为了保证超市的食品安全,各部门负责人应对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质量安全全面负责组织并督促全员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政策,落实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采购、运输、贮存、加工、销售等全链路各环节中的食品安全管控机制得到有效执行。杜绝以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上架销售:(一)杜绝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三)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四)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五)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六)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七)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八)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九)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离、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十)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十一)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以及其他禁止销售的食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共同守护食品安全。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月由食品安全管理员为超市工作人员安排一次重点培训学习;每季度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大排查;及时做好换证,落实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加强从业人员体温监测,身体状况。
四、关注社会问题,及时做好防控管制。
食品安全是超市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司必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等相关信息,积极整改、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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