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2-02-22 潮州市枫溪区管委会主任 蔡益雄 文章来源:潮州市枫溪区管委会 编辑:陈韫灵
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一件大事,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枫溪区持续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健全完善监管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全区食品安全形势平稳发展,连年来无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枫溪区面积25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5万人,户籍人口11.66万,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近2000户,食品相关产品企业近1000户,农贸市场8个。《食品安全法》明确,这些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向市场提供合格产品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全面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和有关操作规程,及时消除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害与风险,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枫溪区管委会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潮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制定印发了《潮州市枫溪区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融入食品安全省、全市建设大局,在全区自上而下建立了各级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全面贯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同时,深化食品安全市场监管领域体制改革,按照实现职能转换、提高监管效率、增强执法能力的工作核心,从田间地头抓起,不断完善过程控制体系、产品追溯体系、风险防范体系、责任落实体系建设,实施全产业链、全流程的“闭环管理”模式,推动市场主体及种植养殖户真正把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落到实处,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做实做细。
(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协同履职共促食品安全。
充分发挥食安委的牵头作用,督促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对照《责任清单》落实监管职责:市监部门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并根据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查食品安全问题案件;农业农村部门深入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卫健部门围绕风险监测和餐饮具消毒,保障公共卫生;公安部门充分发挥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主力军作用,与刑侦等部门协同作战,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打击整治食品违法犯罪的整体作战能力;多部门加大校园食堂及周边环境检查力度,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举措,形成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合力。区检察院和区教育局多次联合市监枫溪分局开展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区卫健局、教育局和市监分局联合开展“诺如病毒”食品安全监管,通过多部门联动,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持续加强动态管理,实现食品安全精准监管、智慧监管。
一是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方法,开展潮州市枫溪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建设。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化管理新模式,将厨房“晒”在“网上”,推动餐饮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让群众看着放心、吃的安心,提高了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联合行动的社会认同度。二是为加强食品安全联防联治,实现食品监管数据共享,市场监管部门借助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平台,通过日常检测数据,筛选出风险较高的食用农产品和水产品,试行向供货商所在地的其他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本地区的农业部门发送《风险提示函》,告知提醒。三是结合我区经济产业特点,大力鼓励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制订工作,《抗菌日用陶瓷器》《易洁日用陶瓷器》两项团体标准成功制订并通过审查,让企业更有责任感去落实食品主体责任。
虽然我区通过种种举措在推进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上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尚未完全到位。
一是宣传培训力度有待加大。由于我区属于城乡结合部,食品涉及类别繁杂,导致主体数量众多,经营规模参差不齐,加上违法失信成本较低,主体责任的落实,短期内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这就出现了企业规模越大,主体体责任意识越强;企业规模越小,主体责任意识越弱。更甚之部分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完全不懂何为主体责任。二是宣传教育没有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重监管执法,轻宣传教育,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手段不够,针对性不强,覆盖面不广,致使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公众普及率不高,群众主动维权意识不强,未能形成全社会参与食品监督的浓郁氛围,
(二)食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一是监管力量比较薄弱。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后,虽然做了人员、职能划转,但工作量增加与人员结构不合理矛盾较为突出。如我区现有的全市唯一商业综合体(财富中心)的兴起,带动了商圈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持续增加,繁重的监管任务和有限的监管力量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二是工作保障相对滞后。虽然已推出了智慧监管手段。但是监管经费、执法装备等工作保障还有所欠缺。如随科技水平提高,网络销售、私家厨房、食用农产品社区(街道等)销售、拼团销售等食品新业态层出不穷,对食品检验检测、预警监测、应急管理、举报投诉处理等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基层监管投入不够,人才不足,以现有条件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三)制度执行缺失,导致食品安全管控能力不足。由于我区是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隐患高发的生产经营主体多为个体户,且部分食品从业人员文化程度较低,加上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企业内部各种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化,执行效果较差。
接下来,我区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把保障食品安全这项民生工程作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的一项具体实践,着力加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综合施策,不断推进治理机制创新,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构成单位犯罪的,食品安全问题责任追究落实到企业主责和首责上,并依法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宣传引导,营造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社会共治氛围,全面织密织牢食品安全“防护网”,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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